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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五位一体”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对自然和道德秩序的期待必须靠建立信赖体系来实现,寄望于食品企业自觉讲良心在任何国家都是不现实的。

  食品安全管理问题并非中国独有,日本也曾遭遇过严重的危机。当年世界知名的水俣病、第二水俣病、痛痛病就是日本食品安全管理问题严重时期留下的烙印,也是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代的败笔。直到今天,有关水俣病的诉讼仍在进行。

  日本食品安全从“大乱”到“大治”的过程,对今天在同时经历经济高速增长与食品安全危机的中国不无借鉴。

  从中日两国对食品安全的定义说起引用中国互联网百科全书“百度百科”对食品安全的定义,所谓“食品安全”,就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这个定义包含三个要素:无毒、无害和营养。这个定义的出发点是可以理解的,但在现实中却遭遇到意外的尴尬,比如在牛奶中加入三聚氰胺,就是为了让牛奶以最低成本达到营养标准。

  日本人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定义又是怎样的呢?这很难用一两句话来概括,因为它涵盖了对食品危害“四个层次”的划分和食品的生产、流通、消费三大领域,其关键词是食品的安心和安全。安全,是指排除了具体的客观危险的状态;安心,则是主体、主观上的心理感受。

  日本对食品的危害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急性的危害,指药物、化学物质引起的急性食物中毒对健康造成的危害,比如蔬果残留了较高浓度的农药;第二个层次是短期的危害,指食品因滋生了细菌甚至变坏、变质引起的食品中毒;第三个层次是中期的危害,指不健康饮食习惯引起的疾病,如糖尿病、脂肪过高、高血压、尿酸高等等;第四个层次是长期的危害,指“环境激素”对健康的危害,表现为某些含激素食品改变了人体正常的内分泌,引起不孕不育、癌症等疾病—这些危害并非一时半刻能够反映出来,因此也是食品安全管理中监管难度最大的类型。

  中日两国对食品安全管理定义的最大差异是安全食品是否应该加入营养成分的标准。日本没有对安全食品提出营养标准的要求,只是要求食物的无毒无害罢了。

  此外,日本人还很注重对食品的安心,而这种“安心”的心理状态是需要长期培养的。中日两国对食品安全定义的差异,决定了两国食品安全管理政策、监管的范围都有所不同。

  日本食品安全最黑暗的年代五十多年前的日本,正处于“二战”战败后痛定思痛、奋起发展的时期。经济快速起飞,GDP高速增长。

  但也就在这个时期,一系列前所未有的食品安全问题接踵而来,甚至出现了世界关注的日本“四大公害病”。

  1954年在日本熊本县水俣湾附近大规模爆发的水俣病,是人类史上因环境污染了食物链造成食物中毒的首例,因此又被称为“公害的原点”。短短几年间,水俣市就有过万人因进食有毒海产患上水俣病。祸不单行,1965年在日本新泻县另一个也叫“水俣”的地方再次爆发了大规模的水俣病,被称为“第二水俣病”。两次水俣病的大规模爆发,都是因为当地居民进食了含有水银的水产所致。

  1910年到1970年60年间,富山县神通川下流地区爆发并长期流行一种“痛痛病”,患者出现多发性尿管机能异常症、骨软化症、呼吸时肋骨剧痛、运动时上肢、背部、腰部剧痛等症状,许多患者晚期出现了肾功能衰竭、极容易骨折等症状。后来日本厚生省介入调查,发现造成“痛痛病”的原因是当地居民进食了受污染的米。原来,神通川上游有一个神冈矿山,矿山的工业污水长期直接排入神通川,造成下游地区大面积土壤被污染。当地居民进食了受污染地区种植的大米,因而集体患上了“痛痛病”。

  此外,日本历史上还出现过用黑心麦芽冒充正规麦芽酿酒、有毒添加剂混入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泛滥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1990年到1996年间,日本发生了总计3宗O157大肠杆菌中毒事件,导致6人死亡、超过7000人中毒;2000年,著名食品企业雪印乳业发生有毒食品事件,导致1人死亡、超过1.4万人中毒。

  “五位一体”的社会管理构筑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能只寄望于行业自律,而要形成一个系统的社会管理工程。日本食品安全问题的转机发生在上世纪60年代。1945年,日本国内发生了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运动。此运动到60年代开始形成了规模,迫于国民的巨大压力,日本政府在1968年制定了《消费者保护基本法》,作为消费者权益的一个部分,政府决心捍卫食品安全的方向已然明确,日本政府开始稳步推动整个食品安全体系的建设。这个体系主要分为五个部分:一是法律体系。日本在出台《消费者保护基本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行业的配套法律。其中,最受国民关注的就是食品安全法的制定。在食品安全法出台前夕,日本社会各界对这部法律的争议很多,除了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口水战,法律专家在各条款措辞、表述上的争论也不少。2003年5月23日,这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食品安全基本法》在争论声中出台,共3章38条,并连带有附则。其中,第3-5条明确了国家确保食品安全的基本理念,第6-9条则是明确中央、地方政府和食品相关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这标志着日本政府从重视维护食品生产者利益转向更加重视消费者的权益。作为《食品安全基本法》的配套文件,日本国会对《食品卫生法》进行了大修改,并在同年5月30日公布了食品卫生法的改正法,确保两部法律不互相冲突。

  至此,日本人完成了保障食品安全立法层面的工作。
二是行政管理。立法既已完成,执法就成为决定食品安全管理成败的关键。以往,日本厚生大臣及其主管的厚生省(后改厚生劳动省)负责食品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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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时任日本的首相小泉纯一郎决心狠抓食品安全问题,在厚生劳动大臣外加设了食品安全担当大臣一职,任命村井仁为首任食品安全担当大臣,位列国务大臣之一(相当于部长)。这标志着日本政府已把食品安全问题放到比国防问题更高的层次来看待(当时的防卫厅长官还不是国务大臣)。现任日本自民党总裁的谷垣祯一也曾出任过两任食品安全担当大臣。2003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小泉又把食品安全担当大臣列为内阁府特命担当大臣,并在得到参众两院同意后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当时日本医学研究界的领军人物、医学博士寺田雅昭出任首任食安会委员长。食安会由7名委员组成,下设4个专门调查会和1个事务局处理日常事务。可见,小泉之所以能够成为近年来日本在任时间最长、民望最高、执政最强势的日本首相,除了他的鹰派作风争取到铁杆的右翼选民外,强力推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也是他赢得国民支持的重要原因。

  三是行业协会。日本人管理各行各业除了依靠法律和行政机关的管理外,还相当重视行业协会的监管。日本的食品制造、加工、流转、销售行业都是比较分散的,虽说有日清、味之素那样的食品业巨头,但中小型食品企业仍比较多。这些企业经营分散、竞争激烈,非常需要一个强大的行业协会进行协调和向政府反映诉求。日本的行业协会称为“业界协会”,最显著的特点是非官方化,通过民间力量运作,实行“内部矛盾内部解决”的协调机制,累积协会的实力和威信。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日本目前的食品行业协会都比较成熟,它们对会员企业也实行食品安全监督,采取扣分制、黑名单和推荐优秀企业等方式,督促其弃劣从优,形成行业自律。

  四是诚信体系。除了环境污染,人的道德缺失也是导致食品安全管理屡出问题的重要原因。诚如日本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山岸俊男在著作《信赖的构造》里面所写的,对自然秩序和道德秩序的期待必须靠建立信赖体系来实现。寄望于食品企业自觉讲良心在哪个国家都是不现实的,良心、道德必须通过建立食品行业的诚信体系去维系。日本人的做法是:第一,从小抓好诚信教育,建立以诚实守信为荣的主流价值观;第二,在各种经济活动中坚持以“契约”(合同)为依据的诚信体系;第三,以行业协会为载体建立诚信评价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及时共享企业的诚信信息,按照“一处失信,寸步难行;一朝失信,永远出局”的原则,督促食品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出品;最后,质量管理执行ISO标准,严控食品安全指标。

  五是舆论监督建设。日本传媒的独立自主性很强,对新闻主角的批评更是不遗余力。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件,从政府到涉案企业,没一个能逃脱媒体尖锐刻薄的批评,直到有人站出来承担责任和解决事件为止。

  一旦食品安全事件处置不当,企业负责人、国务大臣乃至首相都可能面临下台的危机。

  也就是最近十多年来的努力,日本已成功地构建了一个立法、执法、业界协会、道德诚信体系、舆论监督“五位一体”且日趋成熟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注意,成熟不代表可以彻底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而是在最大限度地保障安全的基础上,一旦出现问题能迅速、有效地反应,让黑心犯禁者付出最大的成本,也令其他企图仿效者望而却步。

  也就是最近十多年来的努力,日本已成功构建了一个立法、执法、业界协会、道德诚信体系、舆论监督“五位一体”、日趋成熟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一位日本土壤学家说:“中国的有机农业从一开始就效法欧美认证体系和市场体系,而美国和日本都经历过由消费者发起的自下而上的自救运动,这个过程坚持了几十年才走到今天的规模,今天的中国似乎才开始补上这一课。”
食品安全:日本商家不敢糊弄消费者
日本人不仅爱吃,而且很重视食品安全。对他们来说,由于各个环节都有严格控制,食品安全并不是一个特别沉重的话题。
在日本,商店的食品都标明品尝期,面包、纳豆、牛奶都有食用期限,而且很短,一般只有几天。牛奶除注明要冷藏之外,还要求打开之后尽快喝完。过品尝期的食品一律下架,否则违反食品安全法,那不是闹着玩的。其实,在冷藏的情况下,这些食品两个星期都不会坏,主要是日本人对食品安全要求高,讲究食品新鲜。
牛肉和蔬菜都标明产地,可以通过因特网查出生产牛肉和蔬菜的流程,如牛肉喂的是什么饲料,生过什么病,用过什么药,蔬菜用的是什么肥料等等。其实,牛肉是不是病牛肉,蔬菜有没有农药残留,上市前大多是检查过的,消费者应该放心,但这涉及农家的信誉,关乎食品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现在,日本的河流和湖泊大多是达标的,工厂废水达标之后才允许排放到河里,每条河里都有鱼,笔者在日本多年,几乎转过所有大城市,没遇到一条冒着臭气的河流,水质的安全对保障食品的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日本从水源抓起,从土壤抓起,尽量做到河流湖泊水质达标,出台土地污染法,治理被污染的土壤,保证食品安全,治标又治本,很值得我们借鉴。
最令人痛心的是,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搞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妨碍食品安全,日本也是如此。在前几年日本就曾出现以白毛猪肉冒充黑毛猪肉、用外国牛肉冒充本国牛肉、用外国鳗鱼冒充本国鳗鱼、用肉鸡冒充当地名鸡、利用过期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现象,有些还是著名的企业,如雪印、日本火腿等。不过,日本商家在食品上做手脚,主要是以次充好,还没有出现添加有毒物质的现象。在牛奶中加三聚氢氨、用地沟油炸油条等,已不属于不能坚守道德底线的问题,而是谋财害命的典型犯罪。
在食品上玩猫腻儿,在日本代价太大,没人玩得起。偶有人为之,舆论谴责、行政处分、警察介入,没完没了,定让你倾家荡产,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特别是多年信誉一下子丧失,在顾客的心目中很难恢复,有的只好破产,如日本雪印公司,日本火腿公司虽然大难不死,但也脱了一层皮。
总体来看,日本绝大部分商家还是能够坚守道德底线的,基本可以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以质量和信誉在激烈竞争中取胜,日本的食品总体来说是安全的。前一段时间,有朋友从国内打电话,托笔者为小孩买日本奶粉。价格贵不说,寄费也不便宜,就是因为日本奶粉相对于国内奶粉来说更让人信赖。
中国与日本食品安全距离很大,笔者以为在以下三个方面到了不下大力气不行的时候了。一、中国急需解决商业道德缺失的问题,日本企业之父涩泽荣一提倡一手拿《论语》一手拿算盘,用中国的《论语》解决商业道德问题,对我们有很大的启迪意义。二、日本食品安全很重视健全体制,有最高级别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有负责食品检测的各级农林水产行政部门,对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要负责任。三、要制定严格的法律。日本有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食品安全有法依法,违法必究,一查到底,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就是要动真格儿的,看谁敢再轻举妄动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即便是在科技日新月异、文明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人类也还是根本无法摆脱对“食”的依赖。而在威胁人类公共健康和安全的各种隐患中,食品安全也始终被各国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上。近日,美国媒体又有报道称,食品欺诈已出现在该国市场上几乎各种食物、饮料和调料中,其中包括糖、醋、酒、果汁、蜂蜜、橄榄油等。受害者既有大型连锁零售商和知名餐厅,也有从超市和小贩手中购买食品的普通消费者。消息一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立即再度成为公众关注的一个焦点。


说起食品安全,从我们的近邻日本身上,我们或许能够得到一些启示。应当说,今天的日本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口碑放在全世界范围来说都是首屈一指的,其在食品安全的监管标准方面,甚至在某些发达国家看来,都显得“过于苛刻”。但是,如果你了解日本在过去五六十年间走过的那段发展历程,如果你了解他们在战后很长时间内所经历的深受污染毒害的那段历史,你也许就会明白,为什么日本人会把食品安全看得如此之重了。比如今天在中国时常被媒体关注的“地沟油”问题,就也曾经横行日本,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地沟油”甚至几乎成为大和民族的健康灾难。对于那些令人揪心的痛楚,我们在此不去过多回顾。只是想说,正是这些与我们今天类似的惨痛经历唤醒了日本政府、企业和广大民众,从此走上了严格监管的道路,并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

简单总结日本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经验,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政府制定的法规得力;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严格自律;消费者和媒体对于食品安全的密切关注。


日本政府针对食品安全的法规制定与修改
日本政府较早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可以追溯到二战后的初期。早在1948年,日本就颁布了《食品卫生法》。日本现行的《食品安全基本法》,详细规定了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以及食品业界的责任和义务,并提出应积极发挥消费者的作用。根据该法,日本内阁府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它相当于食品安全和健康影响评价的准立法和司法机关,能够很好地协调乃至统领食品安全方面的制度和标准的制定及实施。同时该委员会网站还将及时公布各种食品安全信息和有关食品安全的警示,并设有专门接待普通市民的窗口,随时接受各种咨询。

据统计,在今天的日本,直接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就有20多部。这些法律主要集中在农业生产领域,这不但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做法,也是减少农业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途径。

日本不仅在中央一级政府设有食品安全委员会,而且在各级地方政府,也都有负责食品安全的专门机构,对所属辖区的食品生产商和食品店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食品添加剂、残留农药和细菌等,并且随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检查结果。

不过,日本政府也清醒地认识到,即便有了食品安全法,也不可能做到一劳永逸。因此,日本政府也会经常修改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使制度具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地带。比如上世纪70年代,当日本发现养殖业和种植业大量使用农药化肥,食品遭受污染时,就立即启动修法程序,对多种农药制定了严格的残留标准,严格限制抗生素、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加强对食品中的农药残留物和食品添加剂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农药的毒性测试和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评估。没有制定允许残留标准的农药将被禁止使用。据不完全统计,自1995年以来,日本已先后对《食品卫生法》进行了10多次修改,可见制度跟进的频繁。


食品可追溯管理模式
而有了这套制度保障,便使得日本可以对所有农产品实施可追溯管理模式。日本农业协同组合(农协)下属的各地农户,必须记录米面、果蔬、肉制品和乳制品等农产品的生产者、农田所在地、使用的农药和肥料、使用次数、收获和出售日期等信息。农协收集这些信息,为每种农产品分配一个“身份证”号码,整理成数据库并开设网页供消费者查询。

农产品在有了“身份证”后,可追溯管理模式就变得易于操作。食品供货链上的所有企业会陆续加入原材料、添加剂等信息,并有义务保管这些信息3年。在零售店里,每种产品都必须醒目地标出“身份证”号码,消费者可在店内的查询终端输入这个号码,查询到有关这一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信息。

在这套严格有序的制度下,可以说,日本绝大多数食品企业在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都能做到严格自律,从原料加工到出厂的每个环节都严格把关,并向消费者全面公开安全生产状况。


食品召回与企业食品安全研究所

此外,日本还很重视企业的召回责任。在日本的报纸上,经常会有企业主动召回食品的广告,比如遗漏了对过敏原的标记,企业就必须回收特定批号的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企业还要向消费者道歉。甚至曾有日本食品企业,为确保自己企业的食品质量,还专门斥巨资建立了自己的食品安全研究所。而日本企业之所以如此重视社会责任,也与它们背后所承受的信用风险密切相关。因为一旦有企业因食品安全问题丧失了消费者信任,那么即使是百年老店,等待它们的也只有破产一条路。


消费者和媒体对于食品安全的密切关注
然而,尽管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已经非常严格,但许多日本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依然会存在严重担忧。根据食品安全委员会2009年夏进行的例行年度调查,有76.8%的受访者对食品安全感到“非常不安”和“一定程度的不安”。事实也的确如此。2008年9月,日本就曝出三笠食品公司为牟利将制造工业胶水用的受污染大米当食用米出售的“毒大米”丑闻。

正因如此,现在当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两年来在日本闹得沸沸扬扬的中国“毒饺子”事件,也许就可以把心态放得更平和些。因为,在日本国民拥有如此高的食品安全意识的情况下,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起轩然大波。另外,由于日本60%的食品都要依赖于国外进口,所以民众对进口食品发生的问题非常敏感,这一点也就变得不难理解。

所幸的是,这场一度被炒作的误解终于可以因近日案情的水落石出而宣告终结。可喜的是,同样是在近期,由日本国际贸易促进会设立的“日中食品安全及贸易推进会”正式开始运作。如果倘真能够像该机构宣称的宗旨那样,为日本及中国消费者提供放心的安全食品,坚持不懈地立足实务,逐步解决问题,那么无论是对于日中两国的消费者,还是中国今后的食品安全监管事业来说,都将会从中受益。 在日本,“安全”“安心”是国民普遍关注的课题,尽管国产食品较进口食品价格高出几成甚至几倍,但是,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仍然将本国产品作为首选,反映出日本民众对国产食品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具有很强的信心。




在法律上实现转变
在日本,食品安全管理有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与食品有关的法律多达13个。在经历了BSE等重大食品事件之后,日本于2003年对《食品安全基本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从立法宗旨到实施内容都作了较大的调整。修改后的《食品安全基本法》特别强调食品业者有义务“从农场到餐桌”的各阶段都采取确保食品安全的措施。在政府以检查和许可方式对食品质量进行监督的同时,食品业者在资材的流通、使用,农产品、食品的加工,进口和流通环节也采取了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并成为自己的责任和自觉自愿的行为。同样,修改后的《食品卫生法》也将立法宗旨从“确保公众卫生”向“保护国民健康”转变,即将以往“社会防护”的概念向以个人为关注点的“国民健康保护”的方向转变。该法除明确政府部门责任义务外,还重点规定了食品业者的责任,将保证食品原料安全、实施自主检查、建立食品生产记录等义务化。



政府管理资源集中
日本对食品、农产品的管理主要由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负责。前者负责农产品生产、运输、加工、流通及农药等管理,后者负责食品加工、流通、餐饮以及进口食品管理。各地方政府都设有农业局、厚生局、保健所等部门,具体实施政府的法律和政策。

日本食品管理以国内为立足点,出口食品则由企业根据出口合同和出口国食品安全要求进行生产,政府没有特殊管理规定。事实上,日本是通过提高国内食品整体质量安全水平来间接提高出口食品质量,保证日本食品的国际声誉,两者互为因果关系。

3、食品安全委员会作用关键,引人瞩目

2002年,日本内阁府新设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不受政治和业界的影响,独立于各政府部门之外,从公正、客观的立场对食品健康影响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各大臣发出政策建议,并对政策的实施进行评估。委员会的建立使得日本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以系统化提升,特别对食品标准的制定、修改等实行统一组织和领导,对有效监督政府部门的食品政策和食品标准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食品安全需要,日本利用其强大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建立了范围广、数量大、数值严、更新快的完备的食品标准体系。以农药残留标准为例,日本建立了2470项正式标准和51392项暂定标准,并配以“一律标准”,涵盖面很宽。通过建立标准体系,既提升了本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还可借此根据国内需求,调控国外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4、把农药管理作为提高食品安全质量的关键点

日本高度重视对农用物资,特别是农药的管理。2003年修订的《农药取缔法》规定,禁止使用未经登记的农药,在法律上堵住了以往只禁止销售但对农药使用未作任何规定的漏洞。同时,法律还对使用未经登记农药的处罚、回收未登记农药以及农药的标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5、积极引入以食品业者为主体的食品安全管理新制度,提高管理有效性,降低政府管理成本

如前所述,近年来,日本食品管理观念发生较大转变:食品业者被推到管理的前台,目的是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使之成为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角,政府主要负责制定规则,并进行引导和监督。HACCP、GAP、ISO9000、ISO22000、食品溯源制度等都是政府从这一角度出发,积极从欧美国家引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新制度。

HACCP、GAP、ISO9000、ISO22000等制度各有所长,在农产品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特别是这些制度普遍具有的自我约束和相互制约机制,将食品安全管理由表及里渗透到业者的各个环节,实现了以前政府想做却很难做甚至无法做到的事情。例如,出口欧洲的食品必须进行HACCP认证,否则食品就无法进入欧洲市场。如果要获得HACCP认证,就必须符合其具体的管理标准,而且要接受经销商、第三方定期的符合性检查。 “食品溯源制度”也是日本政府目前正在大力推广的一项食品安全管理新制度,目的是利用当今发达的信息技术,对每一件产品建立生产、加工、流通所有环节的“履历”,将其产地、农药使用情况、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等通过电子信息进行记录,一旦出现问题,通过记录就能够迅速找到原因,从而避免鱼目混珠、无从查找的现象出现。如为保证销售日本和牛的品质,商场出售的和牛都会有一个电子标签,一经扫描,所有履历一目了然。

  二、食品丑闻时有发生。

  在日本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相对于严格的制度和标准,政府对国内农产品和食品的监督、检验比较薄弱。由于资金不足,人力、设备难以保障,日常监管很难到位。另外,在政府网站上很难看到对本国产品检查检验结果,即使偶有出现,数据既不全面,也很滞后;对国产食品抽查比例、检查项目、处理措施都要比进口食品宽松,且所检样本经常由经营者自送。

  由于检验执行的松懈,日本也时常发生食品安全问题。2007年,媒体揭露的两起食品安全事件,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一是具有50多年历史的日本著名西点生产企业“不二家”被爆使用过期原料和超期标注食品有效期;二是北海道牛肉饼掺假事件。此外,近年曝光的雪印事件、“白色恋人”点心弄虚作假事件、掺入甜味剂冒充100%“纯正蜂蜜”事件等等,均反映出日本国内食品安全方面还存在一些漏洞。

  四、对违规企业处理严厉

  诚信是企业立身之本。诚信使得社会秩序井然、企业经营环境优良,政府管理社会的成本降低。社会上形成了凡是超越法律和道德界限、欺骗公众、造假违规者,必然丧失信誉,无以立足的氛围。

  以“不二家”食品丑闻为例,问题暴露后,政府立即对工厂进行检查,并要求部分工厂停业整顿。各大零售商纷纷将其产品撤架,其所有零售店关闭。再比如2005年,京都一养鸡场隐瞒禽流感疫情,造成疫情扩散,经营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企业违法违规的风险不仅来自政府的行政处分,更多来自社会的强大压力。可以说,无论法律体系和社会道德体系,还是政府和消费者,对故意违法的食品企业惩罚相当严厉,这也是食品安全得以维护的重要原因。

  总之,实现食品100%安全管理是政府和社会的永恒目标。日本将食品业者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推到前台,承担主要责任,并通过媒体宣传与监督,在全社会树立诚信意识,挤掉不守诚信者的生存空间,在法律制度和社会伦理体系中,让违法企业无处藏身的做法值得我们很好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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