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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安全小知识

首先,要明确发生财物损失机的责任归属。假如是租房的时候出租房里面已经有房主提供的一些家私人具,一定要明确假如是发生不可避免的意外时,毕竟是谁负责?这里面的不可避免的意外包括地震、火宅等发生而造成财物损失的话,是不是应该双方都不应该负责呢?假如是由于租房者或者是房主的疏忽而导致入室盗窃,是不是就应该由责任人负责损失呢?  其次,要明确租房人身安全责任归属。在出门的时候,无论是远门仍是只是出去几分钟,都一样要关掉煤气总阀门。在使用热水器的时候,要仔细检查热水器的使用年限以及浴室透风是否做足。由于良多煤气中毒或者是爆炸悲剧都是由于使用者的疏忽造成的。这里面也有可能是由于房主提供了超出使用年限的热水器或者是租房者自己在使用前没细致检查而造成的。要求房主确保门窗的安全,不会让小偷等闲就能撬开门窗入室盗窃。在使用电器的时候要留意电线的老化程度以及出租屋的电线布局是否。这些都是房主的义务。租客自己要留意安全用电,假如是由于自己乱拉电线而造成悲剧,那就应该是租客自己要负责。
  最后,就是要自己留意租房周边的安全题目。出租房良莠淆杂,三教九流的人都有,画虎画皮难画骨。你永远不会知道你周边一起租房的人毕(文章来源)竟是仍是。所以自己平时要留意珍贵的财物不用随意摆放,特别是笔记本或者是手机,很轻易就会被一些别有专心的人顺手牵羊。出门的时候留意附近有没有一些比较特别的标示,以防是一些响马踩点后作了记号。购房租房要换锁.
  租房时你不可不知道几条风水常识
  1、不贪便宜低于行情之屋子,必有不利市场及租方的条件。如屋子在风水上不利于住人,曾经死过人或结构有问题等等。
  2、不住旧屋屋子太老,过去必承受太多怨气,久住则易受影响。
  3、不见符纸屋内如看见符纸,不管房东如何托词,最好都不要住进去。
  4、不邻病家如屋内有病人,或与房东合住,房东家中有人久病或重病之人,最好都不要搬进去住,免得惹秽气上身。
  5、不近庙神屋内有神坛,或屋子紧临庙宫神祠因为阴气太重,都属阴煞之地,一般人最好不要太靠近,否则轻则运势低落,重则大病丧身。

工商执法人员罗列一些在租房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让大学毕业生避免落入租房的种种“陷阱”。

    陷阱一:将他人委托代售的房屋外租

    桂林理工大学毕业生小张和3名同学于2010年6月2日,通过鸿×房屋中介公司,在建干路租了一套该公司称属他们所有的待售70平方米的房屋。不料,租房10多天后,一名中年妇女敲门进来称房子是她的,让小张他们搬出去。

    小张和同学顿时傻了眼,因为他们已和中介公司签了3个月的合同,并交付了3个月的房租和押金,一共1900元。他们对那名中年妇女说:“我们是合法租房,凭什么搬出去?”争吵中,中年妇女拨打了12315电话,叫来了工商执法人员。

    一番调查证实,小张和同学所租的房屋确是那位中年妇女的,她于当年5月18日委托房屋中介公司出售该房,“我们协议3个月内卖房,期间不能往外出租,没想到他们还是租出去了。”工商执法人员认为中介公司违反与卖房者签订的合同,属于违法租房,责成该公司停止租房,并退还小张等人的全部费用。

    支招:租房时要求房东提供相关产权证明

    工商执法人员说,小张他们如此租房实在是太轻率!租任何人的房屋,租房时均应要求房东提供该房屋的相关房屋产权证明。而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租房者要看清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期限、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等。

    陷阱二:房子被骗子重复出租

    “有房出租,简单装修,家具齐全,月租550元。”2009年6月4日,一则贴在某小区的租房信息引起了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小刘的注意。由于不放心通过网络租房,小刘选择到各小区内寻找租房信息。看到这条信息后,他按照上面所留的电话联系到一名自称是房东的男子。看房并与对方商讨后,小刘决定租下该房,房东要求他先交500元定金,说这既是租房押金也可以让自己放心不把房子租给别人。房东当时没给他钥匙,说搬家的时候给他打电话直接签合同就行了。

    交完500元定金后的第二天,小刘搬运被褥、衣服等行李来到新租的房屋,却联系不到房东。在等待房东的两小时内,小刘不停地拨打对方的手机,都无法接通。后来又来了两个女孩,她俩也称看完该房交了500元钱,小刘才知道他和两个女孩都被骗了。他们赶忙到工商所投诉。工商执法人员经调查,他们看到的租房信息是骗子设的圈套。后来此案被公安机关侦破。

    支招:看房别忘看房主证件

    工商执法人员说,与房主见面看房时要查看房主的房产证、身份证,必要时可要求看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确认对方是真正的合法房主,并记住房主的住址和联系电话。同时,在确定租住前可向社区或邻居核实房子的主人及其他有关信息。

    陷阱三:低价房作诱饵

    2009年7月28日,广西师范学院的毕业生李岚向工商部门投诉,称自己掉进了中介的租房陷阱。李岚说,自己委托学校附近的一家中介所找房,在交了200元看房费后,中介承诺可保证她租到所需的低价房屋。“我连续看了3套房不满意,中介叫我回去等电话。”3天后,李岚接到该中介的电话后再次去看房,不料看的房子一套不如一套。租不到满意的房子,李岚向中介公司表示自己暂时不打算租房了,问能否退还部分看房费,中介却不答应退钱。

    此后,在中介人员的带领下,李岚又看过一套房,但仍觉得不合适,只好选择暂住朋友家。“我手上只有中介写的收条,他们就是不退钱,我也不知道怎么投诉。”她无奈地说。

    支招:达成协议后中介才能收取看房费

    工商执法人员指出,以低价房作诱饵,骗取信息费也是一种租房陷阱。

    “普陀路附近一套两居室,家具齐全,精装修,每月500元。这样的租房信息谁看了都觉得诱人,但这个地段的房租不可能这么低!”工商执法人员说,一些大学毕业生不了解情况就掏钱看房,但掏了钱之后,中介可能会告诉你这套房子刚好租出去了,你可以加钱看更好的房。经过工商执法人员调查,这种中介公司就是在以低价作诱饵骗取看房费。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一般小型中介门口都放一块牌子,房源信息都张贴在牌子上。正规的房屋中介看房是不收费的,只有在达成协议后才收取报酬,一般的小型中介收取的看房费不超过50元。向中介交付看房费时,看房费最终是否退还,要看双方事先的约定。因此在向中介公司交完看房费后,可要求对方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收据,以便为今后的维权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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